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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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9 |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寒假将至,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在寒假期间须继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把假期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

二、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单位须面向在假期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至少开展一次统一的实验室安全教育。

三、规范实验室安全使用

寒假期间不计划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各项安全措施,关闭水、电、气、门窗,贴好封条。

计划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进一步强化实验过程安全规范,务必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冒险作业;严禁无人值守;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从事自习、饮食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

四、做好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涉及易燃、易爆、易制毒、腐蚀性等危化品的实验室,要严格遵守相关管控制度,规范购买、领用、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程序,并严防药品流出实验室。仪器设备在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所有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五、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3) 》检查要点,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做到实验室安全闭环管理。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

六、落实实验室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

各单位须建立实验室值班制度,落实假期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填写检查记录,发现有危险和隐患存在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工作联系人:胡 701017615034183413

张雯佳 701017615635392497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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