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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召开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2-17 | 浏览次数:

2月16日上午,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召开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处领导及采购管理科工作人员、北京华贸硅谷(太原)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各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侯钰斌主持。

  处长侯珏在讲话中指出,山西大学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校对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一期代理机构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的大局,提供优质服务,他提出四点工作意见:一是多沟通。主动沟通,互相学习,教学相长,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工作;二是高效率。目前学校的各项发展已进入快车道,要求代理机构高效完成各项采购任务的配合工作;三是工作细。我们既要追求高效,又要细致地完成工作,工作不细,事后补救,时间浪费,成本加大;四是有纪律。希望各代理机构严格要求项目组人员,以此次培训为开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服务上水平,用一流的代理服务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采购管理科工作人员对各自负责的采购业务做了详细的讲解;北京华贸硅谷(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鲍佩佩就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防范法律风险进行了专业培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会计师郭晓玲总结了2021-2022年度采购项目内审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并对采购工作提出了规范性建议。

副处长侯钰斌做总结发言,并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沟通问题、专业性问题、采纳采购单位意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此次会议,采购代理机构对我校的采购政策、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有了深入的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货物和服务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提高采购效率与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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