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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5 | 浏览次数: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大学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山西大学教学、科研时产生危险废物(毒性、腐蚀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液、废化学试剂、废有机溶剂、固体废弃物等)及剧毒化学品需要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之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按照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名录将危险废物分为50类。我校教学和科研产生的危险废物具有种类多、总量小、分散广、成分组成复杂等特点,其中有近20类危险废物是经常出现的,主要包括:废卤化有机溶剂;废有机卤化物废物;有机溶剂废物;含氰废物;含汞废物;含重金属废液(含铬、铜、锌、砷、硒、镉、锑、碲、汞、铊、铅、镍、钡等废物);含氟废物;废酸、碱;含酚、醚废物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我单位危险废物的组成,处置企业必须具备环保部门认可并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核准经营相应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括废药物、药品(HW03)、废有机溶液与含有机溶液废物(HW06)、热处理含氰废物(HW07)、新化学物质废物(HW14)、含铍废物(HW20)、含砷废物(HW24、含汞废物(HW29)、含铅废物(HW31、无机氟化物废物(HW32)、无机氰化物废物(HW33)、废酸(HW34)、废碱(HW35)、含酚废物(HW39)、含醚废物(HW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其他废物(HW49),并不仅限于上述类别;同时处置企业必须拥有专门废弃化学品运输车辆、专业的技术人员、专业的设备设施,并办理相关的许可证、执照、证书等。

具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收集、贮存、处置)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核准类别HW03、HW06、HW07、HW14、HW20、HW24、HW29、HW31、HW32、HW33、HW34、HW35、HW39、HW40、HW45、HW49为避免剧毒废物运输过程产生污染等不确定性因素,按照就近运输和处置的原则,只有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故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阳曲县杨兴乡鄯都村


三、公示期限

2022年7月15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止(五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西大学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联系人:程斌

联系电话:0351-7011255

六、附件

附件1、采购明细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备注

1

废有机溶剂

HW06


2

未知化学试剂

HW14


3

含砷废物

HW24


4

含汞废物

HW29


5

废酸

HW34


6

废碱

HW35


7

废化学试剂

HW49


8

含铜废液

HW22


9

含锌废液

HW23


10

含铬废液

HW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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