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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4 |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暑假将至,为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及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教育部、公安机关等部门对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各单位应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明确假期期间各个实验室安全应急责任人及其联络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处置措施,并立即向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二、高度重视,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暑假期间各单位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继续抓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假期期间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消杀,避免人员聚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及携带物品消毒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严格按照6月28日两办下发的《山西大学安全隐患排查督导检查问题清单》,结合《山西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对本单位实验室再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细化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逐条落实到位。

1、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关好门窗,并做好实验室的封闭工作。暑假期间继续开放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出入人员登记;进行实验时,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做完实验离开实验室时,切实做到水、电、气安全。

2、加强对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强化规范操作,杜绝违规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实验时应保证至少两人在场,从事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危险有害程度较高的实验时,实验人员应明确实验操作规程,并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3、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等设备。

4、加强对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强酸强碱、放射源等危险品安全管理,假期间暂时不用的应妥善保管。确需使用的,须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保管记录,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制度。

5、加强对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规范管理,不使用时应断电保存于安全地点,严禁放在公共区域;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阀门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6、做好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放置、暂存管理工作,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排放。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暑假假期实验室疫情防控与安全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假期间人员值班表、日常巡查、实验室人员进出登记等工作记录要留存备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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