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属大中专院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晋财资[2018]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拟对公寓中心部分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家具做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家具共计15361件,价值总计9,435,299元(资产明细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9月27日。
如有疑问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杜欣慧,赵晋春;联系电话:7011401。
附件:《山西大学公寓中心拟报废家具明细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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