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的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新的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执行。(详见附件)同时,为优化采购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填报表格进行调整优化: 一、不再使用《山西大学重大合同审批表(特殊)》《山西大学东山校区大宗物资采购可行性论证报告》《山西大学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说明》等三个表格。 二、《山西大学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中申购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由之前的“采购预算10万元(含)需要填表上传”调整至“采购预算达到20万元(含)需要填表上传”。 三、其他需要填报表格的内容调整详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思敏 程 斌 王光泰 彭庆超 联系电话:701125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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