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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用房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

  2018年9月29日上午在我校文科楼十一层会议室召开公用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就学校公用房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会议由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天才召集并主持。公用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武装部、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及相关部门审计处、资产经营公司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集体学习了《山西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八章三十五条,就我校公用房管理范围、管理体制、管理程序、配置标准、管理要求、使用监督等六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办法》特别指出学校成立公用房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是学校公用房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核公用房管理的规章制度,审议各单位公用房使用申请,研究公用房管理的重大事项,公用房资源分配与调整的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各类公用房的分配和调整,制定公用房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公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办法》同时指出,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分别由基建处、后勤管理处按竣工年度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教学用房由教务处及各使用单位按年度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办法》强调,使用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占用、调换和外借公用房,不得私自拆除、改建和搭建,严禁将公用房转租或投资经营。《办法》要求建立公用房使用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用房巡查制度防止房产资源闲置、浪费、违规出租、出借等现象发生。
  会议在学习《山西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之后,重点讨论了《山西大学建筑物平面图移交管理办法(草稿)》。
  目前,我校在新建、改建、扩建及零星维修工程中建筑物房屋状况发生的改变,没有相应的建筑物平面图作为支撑,这对学校公房有效监督、规范管理,造成一定的难度。同时,“山西大学建筑物平面图”作为“公用房管理系统”的重要基础数据,详细完善这些数据对提高公用房的使用效率,有效地采集、管理分析数据,保证我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都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新建建筑物的平面图交图单位为基建处,学校统一维修改造的建筑物平面图移交归属后勤管理处技术科,各单位自行改造的由各单位上报,涉及资产经营公司的六个楼宇由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上报。其中,除西高底商、旧图书馆局部改造、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等三处楼宇由于目前尚未骏工无法上报之外,其余所属山西大学的现存建筑物平面图按竣工年度于11月1日之前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会议要求,施工、维修工程要严格按照《山西大学修缮管理办法》执行。竣工报销时须附有审批、验收两份单据才准予报销。同时,建筑物平面图的蓝图作为档案管理资料,按建筑物竣工决算年度随其它建筑资料交档案馆存档,以备后查。
  会议最后集体讨论了《山西大学公用房使用定额管理办法》及《山西大学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公用房现状,为充分发挥有限房产的办学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同时为加强学校公用房出租出借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我校特制定《山西大学公用房使用定额管理办法》及《山西大学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会议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这两个《办法》的初步讨论意见,会议要求各部门在会后对以上两个《办法》进行深入讨论并提交反馈意见,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意见,在下次公用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中重点讨论。会议强调这两个《办法》的实行对我校公用房规范化管理及推动后续工作都会有重要意义。
  副校长张天才指出,此次会议意义重大,公用房管理工作要摸清家底、规范化,要用条例和制度来管理。同时,这项工作涉及到全校各个部门,需要各职能单位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各尽其职。就学校总体规划来讲,目前我校面临在建新校区的工作,在这之前要做好全面规划、定位管理。这次会议对我校公用房管理工作会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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